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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谣被判赔6万元,“追责到底”是最好的惩罚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1

      江苏无锡“蛋糕店老板被造谣猥亵女童”案近日作出判决,被告潘某洁被判停止对蛋糕店老板的侵害并公开道歉,赔偿原告蛋糕店店主6万元(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经营损失、1万元律师费)。蛋糕店店主妻子表示,如果潘某洁不履行判决,将保留追究她责任的权利,不能让造谣的违法成本太低。

      去年,女童母亲潘某洁实名曝光“无锡蛋糕店老板猥亵三岁女童”,因涉及未成年人且“猥亵行为情节恶劣”,事件迅速扩散到全网,成为网络热点。但是,经过警方的仔细调查,最终通报曝光内容不实,不予立案,还了老板的清白。如今,法院对该起名誉权纠纷案做出裁决,依据事实情况,依法判决该女子承担赔偿责任,乃是从法律的正义角度,对造谣者施以惩戒,警示维权需要讲证据,不能为博眼球而造谣生事。

      对于遭侵害的蛋糕店老板而言,这是一场艰难的胜利,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是伤害并未就此消除。此前,在网络谣言发布之后,因事件过于耸人听闻,引发众多网友激愤,很多人强烈谴责涉案蛋糕店老板的“罪行”,有人对其展开人肉搜索,辱骂骚扰等信息不断,令蛋糕店老板陷入“社死”。虽然警方澄清了事实,但是谣言已经对蛋糕店老板造成巨大伤害,他精神压力极大,生意被迫中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伸张自己的权益。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由于造谣的成本低,往往一张图片、一句话、一个短视频,就能成为造谣工具,网暴亦如影随形而来,让受害者堕入深渊,无法正常生活,个人发展前途受挫,并在精神和经济方面遭到双重打击,部分受害者甚至于患上抑郁症,出现十分严重的后果。

      近年来,各地已经上演过多起谣言伤人案例,诸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粉头发女生被造谣、网暴而自杀”等,都曾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而且,由于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普通人的取证手段、取证能力有限,导致取证维权存在诸多困难,加上维权时间长、耗费精力大,不少受害者迫于生活压力,无奈放弃了维权,令造谣者的法律代价极低,容易逃脱法律的惩罚,客观上也纵容了造谣之风。

      造谣者无大碍,受害者反遭遇“社死”,蒙受的损失更大,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结局。因此,受害者坚持“追责到底”,让造谣者承担赔偿责任,乃是最好的惩罚。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领域网络谣言泛滥成灾,不少人都遭遇过被造谣、网络传播,以至于蒙受名誉和经济损失。坚决打击和遏制网络谣言,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司法部门的职责所在,应当依法简化维权流程,提高维权效率,加大对侵权者的惩罚。

      受害者也应积极维权,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造谣者伸张权益。让造谣者承担应有的法律代价,提高其违法成本,方可起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并以此警示更多人谨言慎行,不得随意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zfsp/202406/t20240626_887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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