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毒品案件集中宣判、禁毒教育普法宣传等活动。
6月24日,龙海法院依法公开宣判2起涉“依托咪酯”贩毒案件,被告人严某、杨某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承办法官介绍,“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起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主要被不法分子藏匿于电子烟等产品,诱骗青少年和广大烟民吸食,让人达到短暂的“上头”快感。广大群众要牢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是毒品而不是烟,切勿因好奇或者追求刺激而触碰法律红线。
6月26日,龙海法院联合龙海公安、检察院及禁毒志愿者,在石码后港古街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以案释法等方式,教导群众如何辨别毒品,普及毒品危害以及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全民禁毒工作中来。(见习记者 蔡欣利 通讯员 周小红 陈颜)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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