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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民政之责铸安老之盾 ——“聚焦养老服务监管”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5


      记者 闫 薇

      截至2023年年末,全国共有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820.1万张。安全是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重要考量因素。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各地民政部门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营造安全的养老环境,通过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人员管理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及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等措施,防范、消除各种伤害老年人尤其是欺老虐老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安享晚年。

      预防为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民政部门高度关注养老机构侮辱、虐待老年人的现象,在2020年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专门写入了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的条款。各地在有效防止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注重排查风险隐患,主动化解潜在风险。

      北京市制定《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重点监测点实施办法》,设置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重点监测点,将问题多发频发、服务管理风险隐患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养老服务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常态化监管。民政部门安排专人参照相关服务标准,每周通过视频监控、电话回访、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测,每月至少一次前往监测点现场了解服务质量、日常管理等情况;适时约谈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北京市对养老机构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日常服务、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加强风险防范。

      内蒙古、重庆等地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按照点位、人员事项全覆盖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抓住关键,加强人员管理培训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是保障机构入住老年人安全的关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地一方面通过培训、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教育和法治教育;另一方面将防范关口前移,通过人员录用审查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进行前置考察。

      江苏省苏州市对养老机构拟聘用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处罚记录等进行背景调查,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个人既往史、家庭背景、不良嗜好、犯罪行为等开展重点排查。同时,起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围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准入机制、教育培训、奖励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要求。

      河北省协调司法机关开展“送法进机构”活动,围绕预防故意伤害、虐待被看护人等犯罪行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400多次。四川省南充市通过乡镇评、群众议、老年人评等方式,对不履职尽责、无爱心善心的护理人员进行清退。

      化解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近年来,机构入住老年人之间矛盾纠纷升级为伤害事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各地普遍重视老年人精神和心理问题,特别是加强对新入住老年人在适应期内的心理疏导和关怀,促成良好的友邻关系和社交互动。

      河北省指导养老机构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心理疏导部门,完善报告、预警、干预制度。四川省泸州市明确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清单14项内容,排查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吉林省下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提出工作要求;白山市民政联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入住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健康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干预。

      各地充分发挥媒体、社会和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打击。

      北京市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年人及其家属、新闻媒体从业者中招募近300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指导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会员单位定期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南充市在养老机构安装意见箱,设置投诉电话,畅通反映问题和信访举报受理“一站式”服务渠道,并邀请纪委、目标督察办等对养老机构管理队伍跟踪督导、问责问效。

      严厉打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坚决打击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欺老虐老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情节恶劣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行业禁入措施,为养老机构建起了一道“防火墙”。

      内蒙古、北京、重庆等地采取关停、给予行政处罚、列入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取消等级评定结果、追缴停发扶持补贴等措施,对涉案养老机构严肃处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江苏省张家港市对涉案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扣发工资、启动问责程序。

      近年来,各地积极运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比如建立监控系统或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对养老机构全流程、全方位、全时段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介入处理。

      北京市开发测试智能照护系统,在养老机构护理区安装智慧照护终端设备,加强养老照护服务全要素记录、全流程监管,确保服务数据实时传递、异常信息及时预警。河北省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分类建立台账等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045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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