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平顶山市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440元提高到645元、455元,这是平顶山市连续第1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为切实兜牢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平顶山市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低保标准,做到依据客观、方法科学、程序严谨。提标后平顶山市城乡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2.7%、35.8%。
此次提标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将惠及民政救助保障对象16万人。平顶山市民政局将持续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