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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硬得法 正义必达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6

      核心提示

      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检察官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近日,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被害人追赃挽损,推动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马亮

      办案人:马亮

      职务: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今年春节,我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车某某。他怀着满心的焦虑和无助走进了我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面对他那急切的眼神,我深知,这不仅仅是一个案件,更是一个人的命运和希望。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些年我一直在等,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车某某焦急地说。

      因被执行人曲某某、王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车某某的100余万元债权在法院判决后迟迟得不到执行,给其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此案前后历经3次终本执行,在长达6年的时间仍无法执行。

      经过细致的审查,我发现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及执行期间,曲某某、王某某账户内均有大额资金流入和支出,王某某骗取了车某某的信任,将其被查封的房产解封后变卖,获得钱款后非法转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二人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于是我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侦查的结果充分印证了我的判断。办案中,我向曲某某、王某某告知了拒不执行判决可能导致的后果,详细说明了如能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多次耐心细致说服教育并做二人家属工作,王某某及其家属同意拿出50万元履行判决,取得了被害人车某某的谅解;而曲某某无论在审查起诉期间,还是法院审理期间,仍拒绝履行判决。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最终曲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而王某某认罪认罚,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本案中,我充分运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使司法权威得到了维护,努力通过办案推动了社会矛盾的化解。

      车某某对案件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这起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我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用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声音,用法律的温度去温暖他们受伤的心灵。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让公平正义生根发芽。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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