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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出矛盾纠纷 “调”出同窗情谊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1

      “打”出矛盾纠纷 “调”出同窗情谊

      □记者 陈静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在校争执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推动案结事了解心结。

      2023年10月24日,在城厢区某小学内,小甲与小乙因口角发生拉扯推搡,不慎导致小甲受伤。当天,小甲就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住院5天。

      小甲:“你不讲武德,伤害到重要部位,要赔钱!还要精神损失费!”

      小乙:“我是不小心的,碰了一下,至于吗?”

      小乙父母:“都是做父母的,小朋友打闹很正常……”

      小甲父母:“有你们这么说话的吗!”

      爱子心切人之常情,本案标的虽小,但矛盾却从孩子间的肢体冲突升级为两个家庭四个大人间的“唇枪舌战”,双方当事人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甲及其父母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小乙及其父母赔偿各项损失一万余元。

      接到案件后,法官考虑到涉及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为避免“就案办案”影响小孩的情绪和学业,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学校老师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联合调解。

      “两个孩子都是同学,我们现在坐在一起把事情说通了,以后也不影响小朋友之间的关系……”

      学校和居委会方面从“情理”出发,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引导大家理性平和解决纠纷。

      “没有涉及刑事不代表就免除民事责任,作为父母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并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从“法理”出发,深入分析,让未成年人和家长清楚地知悉法律利害关系,不断缩小双方意见差距。

      精诚所至、金石为。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小乙父母同意一次性赔偿小甲及其父母6000元,并当场给付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中小甲与小乙因为法律意识单薄引发冲突,幸而未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在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主动延伸职能,充分释法说理,向涉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当前孩子处于价值观形成期,需要父母正确引导,及时关注孩子的思想动向,履行好监护职责。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城厢法院始终坚持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积极作为,加强涉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法守护、用心呵护,让祖国的花朵向阳而生、快乐绽放。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inganjianshe_0709/45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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