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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4

      

      市、自治州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7月1日

       

      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特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

      一、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益慈善力量合作,吸引更多公益慈善资源参与社会救助。要建立完善与公益慈善力量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对象、资金等方面的衔接,加快形成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综合救助帮扶格局。要建立完善主动协商机制,定期与慈善组织沟通会商,通报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完善衔接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救助需求与公益慈善力量精准对接,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日趋多元的救助服务需求。

      二、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对暂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可积极寻找公益慈善资源,在征得困难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向慈善组织提供对象有关信息,争取慈善帮扶。对于民政部门转介的对象,慈善组织可简化程序,根据其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等,及时给予帮扶。慈善组织要建立救助帮扶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将受助家庭或个人基本情况、接受慈善帮扶情况等资料存档备查,对工作中发现可能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未获得相应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告知当地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协助提出救助申请。加快推进贵州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信互认,复核帮扶对象有关情况,促进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有效对接,提升慈善帮扶效益,打造便民慈善帮扶。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机构在发现救助需求、衔接慈善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中的作用,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帮扶困难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方法。各级民政部门要动员引导慈善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我专长优势,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设立慈善项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提高慈善帮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争取民政部管慈善组织、广东省各类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对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众进行结对帮扶。积极创新慈善帮扶方式,聚焦低收入人口中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在加大物质帮扶力度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支持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利用好支付宝公益、腾讯公益、抖音公益、字节跳动公益等互联网募捐平台,精心设计互联网募捐公益项目,认真组织参加各种互联网募捐活动,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每年“中华慈善日”“贵州慈善周”期间,各地要鼓励慈善组织围绕社会救助主题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慈善帮扶活动,打造一批面向困难群众的特色慈善活动和品牌项目。注重发挥慈善联合会、慈善会等行业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培育慈善项目、协调慈善资源、引导慈善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导慈善组织创新工作方式,有序开展帮扶活动。

      四、加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支持。鼓励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慈善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行。慈善组织开展的救助帮扶类慈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对在社会救助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以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慈善项目,在评选表彰“贵州慈善奖”时给予倾斜,并对相关慈善组织在等级评估等方面适当倾斜支持。

      五、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红十字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阳光慈善”建设,选树一批社会救助领域优秀慈善组织、品牌慈善项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防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慈善组织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按规定公开慈善帮扶项目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宣传引导,抓住“中华慈善日”“贵州慈善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慈善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系列活动,丰富慈善宣传形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公益慈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向善的浓厚氛围;总结推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12_8509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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