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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1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以下正式推荐对象,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一、推荐申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1.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2.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

      3.阿克苏地区社会福利院

      4.克拉玛依市福利院

      5.喀什地区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

      6.阿勒泰地区金泰康养中心

      二、推荐申报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巴扎尔古丽·夏依马尔旦

      2.喀什地区喀什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涂晓蓉

      3.哈密市伊州区殡葬服务所火化工彭朝阳

      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康苏镇人民政府民政干事图尔荪古丽·艾克拜尔

      三、推荐申报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满城路社区民政干部巴哈义古丽·尼合买提

      2.和田地区墨玉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艾力·艾则孜

      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办事处民政专干傲由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7375

      电子邮箱:214311046@qq.com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自治区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0/202408/571ffa6d95bc410291a995fa6ed0c2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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