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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发布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17

      

      8月14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发布旨在表明依法惩处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努力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在本次发布的“李某贵等滥伐林木、梁某富等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李某贵等人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梁某富等人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而非法运输,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构成滥伐林木罪和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人民法院针对非法采伐、运输等行为构成的非法木材生意利益链进行全链条打击,强化全面保护。

      人民法院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认罚,积极通过原地补植、异地修复、认购林业碳汇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情况,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要求,依法妥当处理相关案件,引导行为人从“森林资源破坏者”转变为“森林生态修复者”,促进森林生态有效修复。在本次发布的“洪某应滥伐林木案”中,洪某应通过环剥树皮的方式造成林木死亡、破坏森林资源构成滥伐林木罪,考虑到其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依法适用缓刑,体现了贯彻宽严相济、恢复性司法要求。本次发布的“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申请执行行政处罚案”中,齐某因砍伐自家退耕还林地里的板栗树被行政处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考虑到树木栽种成活率等因素,协调确定由齐某异地补植板栗树,实现了总体平衡的生态保护效果。

      为了防止滥伐林木等情况,法律规定了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采伐林木必须依法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次发布的吴某良等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采伐自种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人民法院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以该案为典型事例开展“庭审下乡+送法入村”普法宣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群众心间。(记者 张昊)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3/144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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