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10月1日至31日开展“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全国“敬老月”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工作统筹,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各市县、各部门资源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在落实配套活动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好相关专项活动(行动)。
(一)开展好“法律助老 助老护老”行动。“法律助老助老护老”行动列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24年重点开展的四项实事清单。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省实施方案抓好谋划和落实。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法律助老助老护老”行动和“敬老月”活动,做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宣传普法工作。
(二)开展好“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近期,国家广电总局联合民政部在全国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各市县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加强合作,做好服务,为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争取市县党委政府对活动的支持,切实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和政策资金保障力度,与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确保为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广大老年观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电视服务,在规定时间完成活动目标。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重视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市县实际情况制定“敬老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老龄办的议事协调作用,积极动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敬老月”活动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为便于掌握和指导全省“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各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需将开展活动的方案抄送或发送至指定公务邮箱。2024年11月1日前,各相关单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和图片资料报送至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务邮箱(llgzc_mzt@hainan.gov.cn)。
附件:附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何启帷;联系电话:6533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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