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建设

    【答记者问】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31

      8月2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 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汪德庆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西总站:2024年,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监督活动,请问省检察院是如何推进专项监督活动的?成效如何?

      杨峰: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年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强化执法和司法保护合力,推动全省矿山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1-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215件,制发检察建议157件,提起诉讼22件。通过办案督促保护被污染、占用的土地234余亩,修复矿山83处、2307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311万余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协同配合,构建共治格局。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密切合作、同向发力,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协助等协作形式,共同维护矿山生态安全。省人民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协作,对省自然资源厅移送的多批次非法采矿线索,省人民检察院研判后及时将线索交办相关地市检察院,组织开展调查核实,目前已立案36件。如浮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非法采矿线索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并推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矿山生态保护合力。

      二是聚焦监督重点,抓实案件办理。紧盯重点线索,加大办案力度,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如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建材公司采石场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梯次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整改,开展生态修复措施。

      三是依法履职,丰富办案方式。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精准筛查线索,灵活运用磋商、工作提示函、检察建议等办案方式,推动矿山生态受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研发应用矿山生态修复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线索,办理案件23件,督促修复矿山323余亩。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检察建议+工作提示函”工作模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保护监管职责的同时,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引导采矿企业积极整改,投入60余万元完善环保设施,补植复绿30余亩。

      四是主动延伸监督,助推综合治理。针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矿山生态保护监管盲区,深化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推动完善工作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提升矿山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如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运作不畅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结合办案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区委、区政府,为推动矿山生态治理建言献策。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矿山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生态安全法治保障水平,为江西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江南都市报:省检察院部署深化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主要考量及工作重点是什么?

      汪德庆:粮安天下,耕保为先。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也是基础的民生工程。我省是全国粮食主产区,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护航农业绿色发展,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

      2023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开展“守住耕地红线”主题活动,高质效办理一批涉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高标准农田监督工作经验做法也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与耕地执法查处协作。

      2024年,我们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在总结去年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深化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耕地保护等重点,立案592件,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3万余亩,持续加大耕地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更加注重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的工作要求,借助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等技术赋能作用,梯次用好磋商、工作提示函、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力求在审前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公益损害问题仍解决不到位的,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依法提起诉讼10件,切实将“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更加注重充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势,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耕地保护走向深水区,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促推解决耕地保护堵点难点,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29/20240829594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