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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检察:一份检察建议为企业节省了600万

    来源:甘肃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31

      “感谢各位检察官,车间气体收集装置已经全部安装上经过调试已经在正常使用了,这次没有花费国家一分钱就为我们企业的发展解决了一个重大的难题,帮我们解决了一项重大安全隐患。”兰州市污泥处置厂负责人充满感激的对检察官办案组说道。

      

      关键设备缺失 “没钱”成安全隐患主因

      

      2024年3月,兰州市检察院在开展“服务黄河基层行”专项行动中,发现市属国有企业兰州污泥处置厂污泥干化车间未依规安装气体收集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件线索。审查案件线索后,兰州市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2019年9月建成的兰州污泥处置厂是全市唯一一家处置生活污泥的环保企业,主要将全市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置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干化脱水后填埋,因有机物发酵和压缩脱水等原因,污泥干化脱水过程中挥发大量易燃易爆气体,干化车间相对密闭区域且未安装气体收集设备,存在气体爆燃和有害气体染环境的重大安全隐患。而车间气体收集相关整改需600万元资金,该厂长期运营无盈利,“没钱”是该厂未依规安装气体收集设备的主要原因。

      

      直面问题核心 多方奔走寻找破题关键

      

      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之后,办案人员没有机械的就案办案,简单的向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强制企业安装设备,而是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的难题,运用公益诉讼检察智慧努力寻找破解公益保护难题的关键,检察机关在继续同企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商的同时,认真对以往办理的类似案件进行梳理,希冀从中找寻到破局的关键。

      

      在梳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2023年自办的督促兰州市住建局履行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生产线升级改造过程中曾因产能不足淘汰一套粉尘、气体收集设备,这套设备与本案中污泥厂所需设备功效相似,可能用于污泥厂进行车间改造。

      

      针对此套设备是否能够在干化车间安装使用、设备权属和设备借用等疑难问题,办案人员立即分别向两家企业的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咨询,并邀请污水处理厂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多方磋商会,就该车间存在燃爆和污染风险,以及污水处理厂淘汰设备权属和是否能使用等相关问题进行磋商。经多方讨论和相关技术骨干论证后,确定淘汰的气体收集设备为国有财产,经技术调整后可以在污泥厂车间使用,在充分沟通磋商达成合意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排除污泥干化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多方沟通形成合力 共同破解公益保护难题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将相关设备拉运至污泥处置厂进行安装调试,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到现场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污泥干化车间气体收集设备已安装运行,相关安全隐患已予以排除。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实质就是通过对公益纠纷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取最大的公益保护。本案中,兰州市检察院面对被监督单位履职难题时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不是一诉了之,而是着力于切实帮助被监督行政机关克服履职难题,通过多方磋商、协调,将资金缺乏与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灵活化解,通过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公益保护,不仅解决了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更为企业节省了600余万元的设备购置费用,实现了公益保护的目的,更体现了检察护企的责任担当。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0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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