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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联合开展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严惩“舌尖上”“屋檐下”等检验检测弄虚作假突出问题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31

      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检验检测诚信档案,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从业机构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推动实现信用监管。

      为加快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将针对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严惩弄虚作假。

      深化重点领域整治

      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在现代社会,检验检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产品质量的守护者,也是公众安全的坚实屏障。从食品安全到建筑工程,从环境保护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贯穿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我们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既定的标准和法规。

      《方案》对于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五种行业领域的检验检测执法活动作出详细的部署。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婴幼儿配方食品、饮料、速冻食品、水产制品和儿童用品、建筑保温材料、珠宝玉石、化肥、农用薄膜、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群众关注度高、潜在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或产品,以及近三年承担过监管部门抽查、监测与复检工作的检验机构为重点,依法严查。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气瓶检验机构、锅炉检验检测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和相关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机构为重点,加强检验检测方案、报告抽查和检验检测现场检查。

      深入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巡查和异常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违规行为,严格倒查问责,依法严厉打击替检代检、未经检测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将检测合同、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溯源情况等纳入检查范围,依法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承揽业务、违规减少检测点位、压减检测环节、更换检测材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方案》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已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职责分工,聚焦食品、特种设备、交通、建筑、环境等“舌尖上”“车轮上”“屋檐下”的检验检测弄虚作假、违规经营、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故意出具不实、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该撤销、吊销相关资质的,坚决依法依规撤销、吊销;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顿行业不正之风

      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公正监管、科学监管的重要保障。着力解决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也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2023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的通告》,重点排查检验检测领域行风突出问题,并邀请社会公众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将排查重点聚焦三方面: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检验检测相关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行风问题;二是检验检测机构在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中存在的行风问题;三是检验检测领域其他相关从业机构,如认可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及相关中介、咨询、教育培训服务机构等在提供服务中存在的行风问题。

      此次,《方案》提出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推进行政监管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和重大监管执法集体决定在检验检测监管领域落地见效,严禁任性执法、简单粗暴、以检代管、以罚代管,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利用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推动实现“阳光监管”。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终身禁用。

      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市场监管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都会定期联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在各部门发布的查处检验检测机构案例中,被查处的违规检测、虚假数据和报告的行为,主要集中在机动车检验、环境检(监)测、建设工程(及建材)检测等领域。

      《方案》提出要督促机构合规经营,围绕落实检验检测机构经营主体责任,按照“谁出证(数)、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职责,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检验检测过程管理,保证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严守行业底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以虚假、不实检验行为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推进行业自我约束,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相关行业组织制定有检验检测行业特色的行规行约,规范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自觉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推动实现信用监管

      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维护者,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规范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方案》针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规范化提出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明示收费标准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争、无序竞争行为。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行业监管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检验检测诚信档案,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从业机构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推动实现信用监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

      《方案》提出,要结合相关地方检验检测立法工作经验,推动检验检测管理条例等立法研究;同时加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规章制度;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标准、细化检测方法等,更好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67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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