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由被告人卢某等8人连带赔偿补植复绿费用6228元,赔偿碳汇损失11506.43元,以修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日前,由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获贵溪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 8人投案自首 2023年9月,卢某等7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砍伐并出售贵溪市某村集体山场的林木,滥伐林木蓄积量34立方米,非法获利9000元。被告人李某明知林木来源非法,仍收购并销售,非法获利1万元。 “我们以为砍点村集体山场的树,卖点钱,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触犯了刑法。”案发后,卢某、李某等8人投案自首,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查明了涉案山场林业资源受损情况,并委托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明确该案补植复绿所需费用为6228元,碳汇损失价值为11506.43元。该院认为,此案不仅要追究卢某等人的刑事责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和生态修复责任。 “为何要交碳汇赔偿金?” “我们砍了几车树,没卖多少钱,愿意缴纳补植复绿所需的费用,但为何要交碳汇赔偿金?”办案过程中,卢某等人对该笔赔偿金表示疑惑。 “森林碳汇是指通过森林植物在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并固定于植被、土壤中,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浓度的机制。你们滥伐林木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造成森林资源减少,还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调节功能,造成了森林资源碳汇价值损失。”承办检察官解释道。 2024年5月6日,该院依法向贵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该院说明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诉请卢某等人缴纳补植复绿费用并赔偿碳汇损失的理由。 最终,卢某等8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检察+碳汇”修复生态 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碳汇”办案模式,将生态固碳服务功能损失进行量化,由当事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有效破解原地补植复绿难、当事人修复能力不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无法及时修复等难题。 此外,该院联合林业、公安、法院等部门出台了《加强涉林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办法》,设立了生态功能修复提升公益基地,探索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 目前,该院已通过“检察+碳汇”办案模式办理案件3件,追偿碳汇认购款约12万元,已全部由林业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植树造林、异地修复,推动实现“碳汇损失-碳汇认购-第三方修复-碳汇提升”的完整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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