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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双解+司法建议!常宁法院巧解涉企纠纷“双重结”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5

      红网时刻新闻9月12日讯(通讯员 张婷)近日,常宁法院通过融合情理与法理的悉心调解,不仅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还一并妥善处理了潜藏的劳动争议纠纷,并向涉案公司送达司法建议,实现了两起纠纷的一次性高效解决,让当事人在案件办理中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大情怀。

      2023年5月,小陈与湖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人事助理一职。同年9月,小陈因个人原因离职,双方依据合同条款顺利办理离职手续、结清费用。不久后,该公司财务人员在转账支付报销单时发生失误,错把700元报销款转账成7000元。加之小陈报销过一笔工作人员健康证办理补助580元,但并没有转付给相应员工,以上两笔不当得利共计6880元。

      “公司未按时给我缴纳社保,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要提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反诉,要求公司给我缴纳未缴纳的社保费用。”该公司多次要求小陈返还两笔不当得利款,但小陈均以上述理由予以拒绝,一场本可避免的纠纷悄然升级。

      法官收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核实双方证据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及金额不大,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为尽可能减少双方矛盾,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劝导小陈认识到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强调“物归原主,钱款尤甚”的原则,促其主动退还。

      同时,法官对该公司未帮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释法析理,并邀请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向案件当事人解读相应社保政策,并解答当事人关于社保缴纳的相关疑惑,最终双方就案涉社会保险费和不当得利款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调解结束后,法官发现该公司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易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问题,特地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感谢法官持续关注我公司经营状况,为我们解决隐患管理风险。”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视之为提升管理水平的一剂“良方”。

      劳动争议纠纷,一头连着就业者,一头连着市场主体。常宁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对涉诉相关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精准提出司法建议,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优化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nograb/646843/56/14263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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