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在三明法务区就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新主持会议,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侦查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基本情况、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等发表审查意见,向与会人员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经过充分讨论并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最后,董新从法、理、情三方面对赵某进行训诫教育,促使其从内心深处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赵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今后一定牢守底线,合法经营,珍惜机会,谨记教训,遵守法律。 (邓小燕 乐泽锐)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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