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在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
(三)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五)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或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裸聊敲诈、网络暴力催收、网络暴力传销,利用负面舆情实施敲诈、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的黑恶势力;
(十一)潜藏蛰伏、“漂白染红”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黑恶势力。
二、举报须知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自治区公安厅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西二巷103号公安厅扫黑办,邮编:830006;
举报电话:0991—5657110。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0000;
举报电话:0991—110或0991—491720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伊宁市先进街一巷伊犁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5000;
举报电话:0999—8026233。
塔城地区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塔城地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4700;
举报电话:0901—6273073。
阿勒泰地区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街道解放南路27号中心市场旁阿勒泰地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6500;
举报电话:0906—2137131。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600—1号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4000;
举报电话:0990—110或者0990—652240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博乐市沿河路29号博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3400;
举报电话:0909—2238136。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昌吉市北外坏西路13号昌吉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1100;
举报电话:0994—5303000。
哈密市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北郊路1号院哈密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9000;
举报电话:0902—2273483。
吐鲁番市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蒲昌街道200号吐鲁番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38000;
举报电话:0995—9611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库尔勒市英下路173号巴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1000;
举报电话:0996—5896057。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阿克苏市上海路6号阿克苏地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3000;
举报电话:0997—110或0997-285835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街道24号克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5350;
举报电话:0908—4265110。
喀什地区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喀什市和谐街道经二路喀什地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4000;
举报电话:0998—2829110。
和田地区公安局
举报信箱地址:新疆和田市和墨路315国道318号和田地区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8000;
举报电话:0903—96110或者0903—208768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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