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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勿让业委会变成“业伪会”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25

      

      

      王爽 制图

      小区那些事儿,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小区共同管理事项意见难统一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业主。为此,全国各地不少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监督公共建设和设施使用、代表业主解聘和续聘物业公司等。

      业委会成立的初衷是为业主服务,保障大家的权益。但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业委会成立难、履职乱、运作不规范的纠纷报道频频见诸媒体。今年6月,重庆市某小区业委会因违规使用公共收益资金、泄露维修工程标底等问题被起诉;今年3月,福州市台江区某小区因业委会投票程序违规引起业主不满,业主提出罢免业委会……

      近年来,西安市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越来越多。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截至2023年6月20日,全市共有市场化物业小区3122个,其中679个小区成立业委会。随着业委会数量的增多,有关业委会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原本被寄予厚望的业委会质疑声不断。

      质疑声的背后,是基层治理中面临的共性难题。一方面,业委会成员大多是兼职且没有工资,还要面临众口难调的现状,一旦遭到其他业主的质疑,其积极性难以持续。另一方面,业委会的日常运作缺乏详细的规范标准,个别业委会成员与开发商、物业利益相捆绑,将小区公共资源视为私人财产,损害业主权益。

      眼下,如何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监督其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和义务,是基层治理中一道亟待破解的考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业委会成立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各部门之间仍存在权责不明、监督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相关部门除了要积极指导和帮扶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外,还应制定出更为详细的业委会工作指导规则和监督处罚条例,形成“住建部门统筹主管、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社会各方共同监督”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同时,应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议有关部门在官方平台上线业主投票系统,改变业主投票难、信息泄露、数据造假的现状。此外,应加强人才选拔,在业委会组成人员的选拔任用方面,考虑设置学历门槛和年龄限制,优先吸纳青年人才或党员干部等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的业主加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总之,小区那些事儿关系到小区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的关键一环。业委会现存在的各类问题亟待社会各方的协同监管和治理,相关部门切勿“放权”“放任”,莫让业委会变成“业伪会”。(王若歆)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45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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