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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省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0-14

      

      豫民文〔2024〕186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带动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省民政厅拟安排202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数量

      (一)项目资助的范围。项目资金主要支持省级社会组织开展的为困难老人提供的生活救助、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为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群体提供的生活救助、照料、关爱成长等服务,为重特大疾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的医疗救助和关爱,为困难群众提供的就业技能帮扶、社区帮教、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项目的数量和标准。示范项目共设立2个,每个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近两年年检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

      四、项目申报

      请有项目申报需求的省级社会组织于2024年10月20日前上报项目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评审和公示

      (一)项目评审。省民政厅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组织对项目的评审工作。主要审查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活动方案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资金额度。同时,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有配套资金的项目。

      (二)项目公示。获得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省民政厅确定项目名单和支持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资金管理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项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七、项目执行和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公布,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分包、转包。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省民政厅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项目执行完毕后上报工作总结。省民政厅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八、宣传总结

      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项目的意义、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使全社会更多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

      联系电话:0371-65906125、65900392

      

      附件: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wps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4/10-11/3072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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