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关于联合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0-14

      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海南省2024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琼市监函〔2024〕14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文件要求,省民政厅计划于2024年10-11月,联合省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计划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为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检查人员从省级社会组织名录库按照比例随机抽取(联合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抽查内容

      1.章程的履行情况(包括:机构设置情况,人、财、物的独立性,财务人员的专业性,理事会的召开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情况、预算经理事会审批情况、年度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等);

      2.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3.是否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4.是否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5.是否强行要求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6.是否强行要求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7.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

      8.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9.是否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10.是否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11.领导干部兼职及领取报酬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内容

      1.章程的履行情况(包括:机构设置情况,人、财、物的独立性,财务人员的专业性,理事会的召开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情况、预算经理事会审批情况、年度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等);

      2.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3.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情况;

      4.票据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票据和取得票据的合规、合法性;

      5.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6.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等)的实施与管理情况;

      7.领导干部兼职及领取报酬情况。

      四、抽查需提供的材料

      被抽查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综合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资格证书、章程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2.期间年度工作总结及财务收支决算报告;

      3.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领导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4.期间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重大经济事项的合同或协议;

      5.期间各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告等(如有请提供);

      6.未决诉讼、抵押担保等或有关事项的相关资料(如涉及请提供);

      7.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二)财务资料。

      1.期间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期间资产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如涉及请提供);

      4.投资协议书(合同书)、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期间年度会计报表(如涉及请提供);

      5.长(短)期借款合同(如涉及请提供);

      6.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其他资料现场临时调用。

      五、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到检查对象住所地听取社会组织检查汇报(参加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会员代表或从业人员代表等),并视情况单独听取监事长或监事、会员代表或从业人员代表对社会组织的意见。

      (二)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财务管理、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法人注册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六、有关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请各省级社会组织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合检查工作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文生;联系电话:65239620)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0400/202410/f4e875188c4243be8a886f334cbcaa05.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