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公安交警查获后,竟冒用亲哥哥名字,后被民警识破。目前,当事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事男子。交警供图
2024年9月1日5时30分许,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民警在开展夜间酒驾醉驾查处过程中,在对一辆牌为琼AS6M**的小型轿车驾驶员何某港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核验驾驶员身份信息过程中,由于何某港不肯提供身份信息,民警当即将其带至忠介派出所核实身份。何某港在派出所时便谎称自己是何某煌,但经派出所民警进一步的信息比对,驾驶人何某港最终承认了自己冒用哥哥何某煌身份信息的事实。
经调查得知,1日2时许,何某港叫代驾司机驾驶该车前往海口市滨海大道某酒吧与朋友相聚喝酒。于5时许,他再次叫代驾载着朋友前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到达目的地后,代驾和朋友离开,何某港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喝酒后的情况下,独自驾驶车辆前往南北水果市场对面的停车场停放。然而,5时30分当他行驶至中山南路段时,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因为无证驾驶担心自己被重罚,就谎报了哥哥的身份信息,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民警识破,何某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经鉴定,何某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8.11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证驾驶危险重重,醉驾更是对生命极不负责,冒用他人身份更是错上加错,难逃法律制裁。海口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无证驾驶,切勿酒后驾车。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和家庭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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