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安 娜) 为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山西省民政厅印发《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重点,有序发展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等4个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为社区提供生活服务、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等与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业务领域相关的社区社会组织。强化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
《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做好未达到登记条件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服务等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政策,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