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福满七夕 爱在青岛”集体婚礼式颁证活动。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聚焦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攻坚突破,进位争先,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显著。社会救助处荣获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青岛市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青岛市积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社会救助一件事”,搭建青岛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集成民政、教育、医保等12个救助部门28项救助事项,完善监测、预警、分发、反馈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做好部门间救助信息共享和交叉比对,共享医保、教育、人社等22个部门77类数据,将56.6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创新“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开展心理救助、社会融入、照料服务、资源链接等精细化服务,实现从“供给型救助”向“需求型救助”的转变。
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青岛市民政局制定《青岛市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程》,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9个部门,组织儿童主任、网格员入户,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及统计分析工作,实现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发挥好市、县、镇、村四级工作网络作用,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摸排15.7万条流动儿童信息,对核对出的疑似对象进行“全走访、全核查、全建档、全落实、全监测”。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青岛市实现便民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推动残疾人福利服务与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解决以老养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家庭托养照护服务难题。高质量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
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青岛市建立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龄工作体系,强化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加强老龄委成员单位部门协同,推动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12个社区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连续9年在青岛举办中国(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将其培育成为山东省康养领域的重要品牌。
推动养老服务品牌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共建有养老机构302家,其中医养结合型284家。在乡镇(街道)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9处,在村(社区)建成300平方米以上的养老服务站1032处,年底将超过1300处。养老助餐服务普及扩面,今年以来共有25.9万人享受老年助餐补贴,产生订单金额超过1.2亿元。此外,青岛市对1.6万户特困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完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任务,建成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保障平台和智慧消防平台。
夯实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基础。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青岛市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实行评估结果全市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开展“五床联动”试点,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此外,选择32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赋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按照“一年镇街试点,一年县域试点,一年全域提升”的计划,以点带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围绕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青岛市建立负责人人选资格负面清单,打造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岛城红帆”;出台《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各部门协同联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降低收费行动,惠及全市数万家企业。目前,1.8万家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治理,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13家,化解矛盾千余起。
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青岛市目前共有慈善组织103家,取得税前扣除资格的有34家,设立社区慈善基金354只,开展慈善服务项目200余个,受益群众10万人次。同时,青岛市坚持把居民需求“置顶”,推动慈善与救助衔接,募集资金助力“一老一小一困”民生保障事业。连续两年举办“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策划公益慈善项目,累计筹集慈善资金2000多万元。建立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会同公安、税务等6部门对全市慈善组织进行拉网式摸排,将相关信息纳入“智慧公安”政保平台,实现全过程闭环监管。
推动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效率和质量,采取固定加流动方式开展登记服务,深度挖掘百年中山路、“影视之都”等文旅资源,安娜别墅、青岛电影博物馆成为“网红”婚姻登记处。持续做好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及传统墓葬点摸排整治工作,建设公墓数字化监管平台,形成殡葬管理长效机制。青岛市获批全国首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优化原有的市、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救助工作体系,推动救助服务全覆盖、均质化。
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青岛市进一步优化道路命名审批流程,加大城市新建道路的命名力度,深入开展异常道路摸排整治,彻查无名道路存在的盲区、死角。推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加快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地名信息化、地名文化、地名标示品牌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青岛历史文化特点,推出《青岛文化地图》《青岛地名志》《青岛地名词典》等一批优秀作品,彰显青岛城市底蕴。
(文图由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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