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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公安厅新闻通气会】新疆公安机关公布10起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0-26

      

      

      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成效新闻通气会,公布了10起新疆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古某等人集资诈骗、洗钱案】2023年2月,克州阿图什市公安局以涉嫌集资诈骗对古某、莱某立案侦查。经查,古某、莱某以投资理财为名,承诺高额利息、诱骗社会公众投资,涉嫌集资诈骗罪。同时查明,莱某以投资项目、装修房屋和购买黄金首饰等手段掩饰、隐瞒部分集资诈骗所得,涉嫌“自洗钱”,涉案金额800余万元。2023年10月,古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莱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案例二

      【徐某、刘某等人在“网络”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21年12月,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对徐某等人开展立案侦查。经查,徐某、刘某等人在无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搭建网络APP,以买卖权益、高价购买商品获取固定收益为噱头,通过交流会、培训会、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实施传销活动,在全国多省市发展注册会员账户10万余个、涉案金额3亿余元。2023年6月,徐某、刘某等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1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三

      【黄某等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虚假诉讼案】2022年1月,塔城地区公安局以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对黄某等人立案侦查。经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监事李某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的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未依法如实披露,或对依法应当披露的上市公司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多次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黄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合同逃避财务监管,挪用公司重整资金8亿余元,并伙同陶某虚构合同捏造民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024年1月,黄某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责令返还公司被挪用资金8亿余元;李某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陶谋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四

      【木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2023年7月,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公安局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对木某等人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木某、阿某、任某等人在无真实交易业务的情况下,利用控制企业对公账户、个人账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价税合计3亿余元,并利用虚假报关材料虚构农副产品出口交易,骗取出口退税款近400万元。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五

      【马某等人保险诈骗案】2022年7月,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以涉嫌保险诈骗对马某等人立案侦查。经查,马某、蔡某等犯罪嫌疑人多次利用废旧车辆套牌冒充投保标的车辆,故意制造碰撞、自燃假象的车辆全损事故,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项,非法获利近百万元。2024年2月,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六

      【张某运输、持有假币案】2022年7月,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以涉嫌运输、持有假币对张某等人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4月,张某在得知所持美元货币为伪造货币后,并妄图通过非法运输、出售等行为获利,涉案金额达845万余元。2023年2月,张某犯运输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有涉本案系列案件共8名被告人分别犯出售假币、购买、运输假币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1年不等。

      案例七

      【何某等人骗取贷款案】2023年7月,博州精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对何某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通过提交伪造的财产权利证明资料、虚假财物报表、虚高评估抵押物价值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1.1亿余元,涉嫌骗取贷款罪。银行工作人员翁某、王某明知何某申请贷款的抵押物价值虚高,远远小于申请贷款数额,仍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何某发放贷款,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八

      【刘某系列合同诈骗案】2022年5月,巴州尉犁县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对刘某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取得涉案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15万亩土地承包费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过程中,虚构合同标的,骗取10余名被害人财物合计500余万元。2023年11月,刘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例九

      【杨某职务侵占案】2023年4月,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对杨某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11月以来,阿勒泰市某银行员工杨某因沉迷网络直播平台,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银行资金700余万元,用于购房、个人消费并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向主播打赏,巩固自己平台打赏榜“榜一大哥”地位。办案单位深入穿透研判资金去向、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最终成功追回打赏主播的220万元赃款。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十

      【王某系列合同诈骗案】2023年7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王某立案侦查。经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废旧油管购销合同的过程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新疆、甘肃、山东、河北、广东、贵州等地多家企业购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缴纳民事诉讼案款等,涉案金额86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原文链接:http://gat.xinjiang.gov.cn/gat/jwyw/202410/d8184baa050f476196dbd09a3bb9a6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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