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民政部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01


       (记者 刘静静) 近日,民政部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刚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等。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办法》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认定权限按规定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单独标示,并纳入常态化监测预警范围,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应当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咨询、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2216/content.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