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洁)日前,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共餐饮卫生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强化对公共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业领域监督,筑牢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屏障,让百姓吃得放心。
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辖区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存在一次性筷子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及使用日期、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少于消毒餐饮具使用期限、从业者未持有健康证等问题。对此,大田县检察院加强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职能部门代表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证各方意见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大田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督促落实检察建议问题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班,安全抽检社会餐饮复用餐用具60批次,延伸检查校园食堂复用餐具112批次,立案查处10批次抽检不合格餐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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