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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写在绿水青山间的承诺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09

      一份写在绿水青山间的承诺

      江西公安机关矢志守护赣鄱之美

      这是一份写在绿水青山间的承诺,也是一份写在群众心里的答卷。

      赣鄱之美,最美在生态。江西公安机关近年来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探索“生态警务”新模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治理大江大湖,山青水绿、鱼跃鸟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象成为“美丽江西”名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满意度连续5年稳定攀升。

      筑牢安全屏障

      水清鱼跃鸟翩跹

      

      鄱阳湖越冬的候鸟 江西省公安厅供图

      “鄱湖鸟,知多少?飞时遮尽云和日,落时不见湖边草。”大湖腹地,蒹葭吐穗,芦荻飞雪,又是一年候鸟到来时。

      鄱阳湖,是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每年以“旗舰鸟”白鹤领衔的近70万只候鸟来此越冬,交织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山水湖鸟流动画卷。

      生态环境的优劣如何评判?答案或许就在鸟儿的翱翔、鱼儿的游弋之中。一处适宜动物生存的栖息地,安全是首要因素。

      位于鄱阳湖腹地的永修县吴城镇,水草丰茂,候鸟翔集,被誉为“中国候鸟小镇”。“现在这个时期是候鸟最脆弱、最敏感、最危险的时期,也是我们所最忙碌的时期。”永修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万里舟介绍,民警每天都会到湖边巡防,及时掌握鸟儿的动态,遇到有受伤的鸟儿可以及时救治。

      

      江西永修县公安局民警在鄱阳湖巡护 王小龙摄

      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高晓青介绍,近年来,江西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平安长江”、鄱阳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候鸟保护等专项行动,坚持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犯罪全环节打击。推动修订完善《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鄱阳湖枯水期摸鱼捡鱼、违规垂钓、驾车碾压破坏湿地、草洲放牧、草洲失火等破坏湖区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硬核护航野生动植物在赣鄱大地繁衍生息。

      2021年来,江西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535起,打掉犯罪团伙176个;侦破非法采砂刑事案件171起,打掉犯罪团伙76个,形成强烈震慑。

      渔民上岸,猎枪上缴,越来越多的江河山林成为野生动植物活跃的天堂。江西省常年分布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达600头,约占全国种群的50%,江西省长江江豚保护对全国长江江豚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江豚保护工作被评为全国首批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如今,江豚携子进城、豚鸟和谐共生的画面,成为近年来江西时常见到的和谐生态场景,每一个目睹的人都为之陶醉。

      守护万山逐绿

      擦亮生态底色

      

      江西分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开展古树名木巡查保护行动 黄小军摄

      “树冠正常、树干正常、树枝正常,无人为破坏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江西分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古树名木巡查保护行动, 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绿色古董”,守护好“绿色乡愁”。

      深秋时节,漫步在分宜县的乡间田野,只见草木繁茂、碧水悠悠,一派绿意盎然的景象。巡护民警时常穿梭于这片绿色世界,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的树径、生长情况、地理环境、分布区域进行实地踏查。

      江西境内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现有古树名木12万余株,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此,江西省公安厅连续3年开展以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犯罪为重点的“春风”系列专项行动,侦破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341起,同时推动公安派出所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基础治理工作,对重点案件实行专案专班,异地用警,联合作战,依法严惩。

      5月23日,龙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现场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762株。“接到线索后,发现嫌疑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我们立即固定证据,并抓获嫌疑人。”龙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爱护一草一木,守护绿树长青,护航万山逐绿。九江、宜春、赣州等地公安机关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行刑衔接,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机制,对近几年来全省审批采伐古树名木,特别是采伐死亡树木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深入分析研判,发现可疑线索,为严打犯罪提供支撑。

      “江西公安实行跨区域、跨警种、跨部门联合作战,‘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处副处长姜晓民介绍,尤其是抚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吴某荣为首、长期盘踞在广昌县周边、通过注射除草剂“毒杀”古树名木的犯罪团伙,起到了强大震慑和教育作用。

      修复受损生态

      共护山青水长

      趁着四下无人,选择在禁捕区下网捕鱼……邱某某的不法行为被正在巡湖的万年县湖云乡派出所民警及时发现,非法捕捞者人赃并获。

      经过民警释法说理,邱某某真诚悔过,并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

      4月8日,在万年县公安局、万年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因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当事人邱某某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增殖放流红鲤鱼、鲫鱼、鲢鳙等鱼苗,对因非法捕捞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进行修复,这是江西公安实施警民共治修复生态的缩影。

      

      九江公安民警在长江巡护 江西省公安厅供图

      江西省公安厅长江大保护办公室主任刘宁介绍,在“长江大保护”过程中,江西省公安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助力长江生态可持续发展。

      江西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打击行动,有效遏制了长江,鄱阳湖等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为江西省禁捕退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按照把上岸渔民就地转化为执法辅助力量的重要指示要求,省公安厅在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面向退捕渔民招聘92名辅警,参与江湖水域生态保护执法,助力保障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为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江西省公安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联合发布通告,鼓励群众参与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设立专门情报信息岗,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赣州市公安局出台环境资源领域有奖举报办法,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积极性主动性。

      近三年来,江西全省公安机关与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推进长江大保护,共侦破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12081起,32起案件先后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评为典型案例,26起案件获公安部贺电表扬,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总体工作质效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106/2024110660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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