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学前教育法将于明年“六一”施行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13

      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徐壮 齐琪)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共9章8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学前儿童入园比例、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等显著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表示,当前迫切需要系统总结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经验,把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确认、巩固和引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推广和拓展有益经验成果。

      坚持公益普惠基调,学前教育法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学前教育法专设“学前儿童”一章,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护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学前教育法强调,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前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同时规定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pingan.org.cn/cabb/633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