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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温情润民生——陕西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19

      

      立冬过后,三秦大地寒意渐浓。然而,人民法院干警的串串足迹,传递着别样的温暖。

      从西安到渭南,再到榆林、汉中、商洛……连日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的干警前往全省各地,对被救助的困难群众进行回访。

      “我们仔细了解被救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等,为的是将有限的救助资源给予最需要关怀的诉讼困难群众,让法治的阳光温暖真正有需要的人。”11月14日,省高院赔偿办主任袁辉根正在为下一次回访作准备。他告诉记者,作为一项具有保障人权重要功能和承载扶危济困价值的司法制度,司法救助工作不仅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彰显司法公正及法治温度、为民解急难的惠民工程。因此,必须要把这件好事办好。

      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获得必要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陕西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构筑起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救助体系,持续推进“当下救”与“长久助”相衔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促公正、护民生的作用。

      助困

      点燃生活希望

      “很感激你们的帮助,让我家渡过了难关。”12岁的小雅(化名)拿到第一笔司法救助金后,向白水县人民法院寄去了一封感谢信。

      小雅家住汉中市城固县,母亲早逝,父亲王某常年在外打工。2014年,王某因工伤去世,法院判决涉案公司赔偿55.9万元,并按月支付抚恤金1344.4元至小雅满18周岁。可后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小雅的外祖父母年事已高,又无固定收入来源,致使小雅学习、生活陷入困境。

      案件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法院进行汇报。随即,省、市、县三级法院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对小雅实施共同救助。同时,法官干警定期家访,跟踪关注小雅的成长状况。

      “司法救助不能光给钱,还要给予全方位保障。”袁辉根介绍,为了让司法救助制度更好发挥作用,陕西法院在推进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基础上,协同推动司法救助与妇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及慈善机构等社会救助深度衔接,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防返贫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救助,还将救助情况及时通报给乡村振兴部门,努力让救助更加全面、精准。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省共有200余名防返贫人员获得司法救助,走出生活困境。

      护航

      司法阳光照耀“少年的你”

      “这是一次救助,也是人民法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职责。”省高院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王瑞芳说。

      几年前,9岁的小博(化名)与小邰玩耍时,被小邰用弹弓打伤左眼。经鉴定,事故造成小博左眼盲目四级,为七级伤残。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邰监护人赔偿损失27.7万余元。但是,小邰家十分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小博父母离婚,小博跟随父亲和奶奶生活,全家依靠父亲打工维持生计。

      一方急需钱款做手术,一方东拼西凑拿不出钱,数十万元的医疗费像一座大山压在当事人身上,也压在法官的心头。

      为了不耽搁治疗,保住小博的视力,阎良区人民法院及时向省高院报告情况,最终通过司法救助为小博筹够手术费。法官还主动与小博所在社区取得联系,为小博父亲协调安排工作,并为小博申请了教育专项补助及其他社会补贴,将“一次救”变为“持续助”。

      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陕西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秉持“倾力救助+全程呵护”司法救助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能作用,5年共救助未成年人44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13.25万元。

      送暖

      让司法温情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政策落地10周年。

      省高院赔偿办副主任吴鹏表示:“这些年,我们持续探索,努力发挥司法救助制度保障人权的主要功能、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作用,让司法温情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从缩短救助期限、规范救助范围,到聚焦重点群体加大救助力度……10年来,陕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并积极延伸职能,与相关部门共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立“资金救助+立体帮扶”多元救助机制。

      去年,省高院赔偿办会同执行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集中救助行动的通知,累计救助困难当事人176人,支付司法救助金共计319.45万元。

      今年9月,省高院联合省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妇联组织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社工服务等综合救助帮扶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构建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困难妇女的多元救助格局。

      在一次次的制度完善和举措创新下,司法救助如一缕缕温暖阳光,不断照亮处于困境中的人们前行的道路。

      “要想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优化,需多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施策,凝聚救助合力。”省高院副院长姜敏表示,下一步,陕西法院将继续心系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力度,并通过不断拓展“司法救助+”的“朋友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推动构建更多元、更高效、更全面的帮扶济困格局。(记者 陶玉琼)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4/146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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