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社会组织要脚踏实地再创辉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25


      徐家良

      近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在会上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组织需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会议精神,把握新的目标定位,作出正确路径选择,与民政工作整体格局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构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机制,共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服务民生,把握新征程中的新定位

      全面参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程。随着中国社会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组织在发展定位上,需要与民政部门在新征程中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关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根据社会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在当前阶段,社会组织的优先任务是协助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和其他群体的发展需求,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和基本正义。

      助力搭建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社会组织要参与搭建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助力民政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一方面,服务保障体系是民政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除政府和企业以外,社会组织可全程参与民政服务保障工作,既可以在保障体系建设中提供直接服务,也可以作为专业性第三方机构参与民政服务保障绩效评估,促进各项民政服务提升效能。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联结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既可以与其他协商机制开展合作,也可以借助社会组织自身特色发挥作用。社会组织来自群众、来自社会一线,会员和服务对象可以在社会组织的引导下,合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或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将信息有效传递给有关政府部门,使得社会参与体系的内容更丰富、范围更广、效率更高。

      广泛投身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尤为重要,社会组织需要在具体服务领域,积极投身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社会救助是政府的基本职能,社会组织作为一类重要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在低收入等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应急救援等特殊场景下,能够发挥款物募集、快速响应、专业服务等作用。社会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安排。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宗旨与使命,参与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进程中,解决群众所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调节社会矛盾,提供社会心理服务。

      专业引领,在新征程中作出新选择

      从人民急迫的现实需求出发,提供补充性和提升性服务。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事项,主要在养老、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社会组织一方面要把工作重点向这些领域倾斜,在政府难以全面覆盖的事务或群体上投入人、财、物等资源,作为政府助手提供补充性服务;另一方面要在这些领域探索开展提升性服务,通过专业化调研与设计,开发兼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项目与活动,快速便捷高效地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需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发挥枢纽支持性作用。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不仅可以在服务国家战略的过程中直接提供各类专业服务,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还可立足于社会组织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枢纽支持作用,通过信息传播、网络联结等方式,动员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到服务进程中,引导各类社会力量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助力支持社会救助,全方位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可起到补充政府救助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汇集慈善资源,广泛参与针对困难群体的各类专业服务,扩大救助范围和内容。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社会组织的价值在于调动不同类型、不同年龄的志愿者投入社会治理事务,发扬乐于助人的志愿精神,真正使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此外,可以借助社会组织协商体系,充分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平安中国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目标。

      面向未来,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机制

      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各方面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在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党的组织有效覆盖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确保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不留盲区和空白点。总体来看,党的建设应当贯穿于社会组织业务流程和每个环节,成为社会组织的政治生命线。

      树立先进典型,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倡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品牌,打造和优化机构品牌、项目品牌、活动品牌和人物品牌。在确保合规管理前提下,有序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和典型宣传,倡导广大社会组织学习借鉴先进社会组织、优秀社会组织的成功经验,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只有社会组织涌现越来越多的机构品牌、项目品牌、活动品牌和人物品牌,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才能更有效地汇集资源用于为人民服务的各项事业中。

      拥抱数字技术,提升服务效率。数字化时代,社会组织不能落后,也不能掉队。目前,社会组织使用数字技术比例较低,数字技术更新迭代频率不高,社会组织专职数字技术人员不多。社会组织应当提高对数字技术的重视程度,确保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数字技术的使用与推广。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设置数字技术专职岗位,加强组织内部的数字化建设,提高各类公益项目使用数字技术的比重,提高组织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提升服务效率。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2553/content.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