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和行为,强化行业协会商会自律。
《办法》对行业协会商会内部建设、履行职能、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细化了行业协会商会履职内容,突出发挥行业自律职能,为行业协会商会确定本组织职能定位提供参考依据。《办法》进一步对行业协会商会内部建设加以规范。比如,规定实行会长轮值制的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由副会长或者选举产生的秘书长担任,解决了会长轮值制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履职不便的矛盾。
《办法》还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禁止条款,包括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入会,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与本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不得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职业资格认定和举办论坛等活动,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