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话题

    职工医保个账省内共济全覆盖 “家庭共济”这些要点需注意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30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题:职工医保个账省内共济全覆盖 “家庭共济”这些要点需注意

        新华社记者徐鹏航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今年1至10月共济金额达369亿元。职工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如何实现?需要注意什么?国家医保局进行相关解读。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账家庭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83亿人次,比1至9月增长0.37亿人次;共济金额369.08亿元,比1至9月增长64.51亿元。

        目前,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明年将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家庭共济”可以用于支付哪些费用?

        随着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从共济用途看,今年1至10月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06.64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14.16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44.54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各地处于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1至10月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的金额比1至9月增加27.51亿元。

        如何实现“家庭共济”?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例如,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个账“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pingan.org.cn/szyw/635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