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对司法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10月25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就康某某失火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评议。
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向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征求了公安机关意见并详细解答了听证员所提出的问题。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后,客观、全面地发表了听证评议,对检察机关作出拟相对不起诉意见表示同意。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