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自行补充侦查,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自行对案件事实或证据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查明刑事犯罪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条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侦查手段补强完善证据体系、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有利于更精准指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近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第三十九期“我为自己上堂课”活动,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鞠铭以“提高自行补充侦查能力,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为题,与全院干警进行了深入交流。
其间,鞠铭围绕自行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例、自行补充侦查步骤等三个方面,讲述了自行补充侦查的重要意义,借鉴了成功经验做法,总结了自行补充侦查的步骤方法。
干警们纷纷表示,听了此次讲课,不仅深刻领会到了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该项工作的具体内容,有助于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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