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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泗洪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三色泗洪”建设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03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锚定“水绿交融、水鸟群飞、生态经济、民生幸福”的目标定位,立足县域厚重的“三色”(红色、古色、绿色)文化资源底蕴,以检察之力赋能“三色”同绘,擘画发展新图景。

      打造“绿水白鹭”品牌,推动“绿色泗洪”发展

      “白鹭忽飞来,点破秧针绿”。泗洪县检察院以文化为基,为公益诉讼检察人铸魂,在践行“两山”理论中化身“绿水白鹭”,投身江苏生态大公园和美丽中国的建设大潮。

      泗洪县检察院牵头苏皖三地检察院、河长办会签淮河、怀洪新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促进破解“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景”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联合5家单位会签“生态复绿管护”协作协议,在洪泽湖湿地周边补植林木200亩并长期管护,在国有林场内建立“一鹭青绿”生态林基地,在洪泽湖湿地观鸟园建立了全省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

      

      为了凝聚合力保护生态,泗洪县检察院聘请6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7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在河湖流域设立201个公益诉讼巡查点,拓宽生态环境“保护网”。通过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上报的线索,发现淮河、怀洪新河内存在大量围网养殖情况,泗洪县检察院立刻前往调查核实,赴安徽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并与泗洪县检察院对位于明光市、泗洪县两地交界处的淮河、怀洪新河进行了联合巡查,携手织牢淮河流域生态保护网,促成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养殖网箱40余个。

      在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大豆存在保护不到位问题后,泗洪县检察院主动履职,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野大豆就地管护,同时促进建立了800亩异地保护区,促成泗洪县野大豆种被列入省市种质资源普查重点名录,在宿迁农科院开展杂交育种。

      

      2021年以来,3起案件获评苏、皖两省检察机关“保护洪泽湖典型案例”、2023及2024年度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1件做法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机制汇编》,1个事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四批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

      开展英烈保护专项,擦亮“红色泗洪”品牌

      翻开史书,泗洪县是全国19个抗日民主根据地之一,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中心、新四军四师师部和淮北行政公署所在地,被誉为“苏皖红土地,淮北小延安”。自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正式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以来,泗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的检察情怀就落在了这片4000余名烈士长眠的红色故土上。

      

      泗洪县检察院干警赴县烈士陵园、雪枫墓园、朱家岗烈士陵园等地扫墓过程中,发现陵园部分纪念设施受到损害,泗洪县检察院干警迅速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会商后,泗洪县检察院对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摸排全县范围内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到位情况,并推动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全面修缮,对零散烈士墓应迁尽迁,其中,三个陵园内33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80余名散葬烈士迁入陵园集中管护,600余名烈士就地修缮墓碑。

      近几年,城区燃放孔明灯现象逐渐增多,不仅影响着电力设施、公益林、居住区等区域的人财安全,也威胁到烈士纪念设施。在开展分析论证和调查核实后,泗洪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形成燃放孔明灯管理治理合力,促成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孔明灯安全隐患治理管控的决定》,相关案件被最高检专刊刊发。

      强化文物古迹保护,助力“古色泗洪”建设

      “现在这处83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了联动保护机制,县里多个部门会不定期的来巡查,我们也更放心了。”梅花镇的公益诉讼观察员边说边上传巡查记录。

      2022年9月,群众举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山集遗址保护区内非法采砂问题。泗洪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及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在顺山集遗址的后期修复工作中,泗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将遗址监控视频接入公安派出所并强化保护范围标识。“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上报遗址保护相关线索。相关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强国参考性案例。

      

      2021年9月,泗洪县政府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双沟镇五七干校旧址赫然在列。五七干校旧址的沧桑容颜,见证着老一辈革命家的奋斗历程,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朱某在开展公益巡查中发现,双沟镇五七干校旧址保护不到位,干校礼堂外观多处破损、内部堆放大量杂物,附属房屋破损严重,随即将该线索反馈至泗洪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泗洪县检察院干警立即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乡镇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管理宣传工作。推动乡镇复原五七干校礼堂原始风貌,有效利用红色教育。

      除了古文化遗址与建筑遗址,古树名木也是泗洪重要的自然遗产。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全县古树名木存在保护不到位问题,泗洪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成该部门对全县210株古树名木开展专项保护,按照古树等级挂牌保护,并救助濒危古树2株。

      泗洪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英烈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领域深挖公益损害线索,通过多元化举措、多部门联动、多层次履职构建起社会公益的立体保护网,为“三色泗洪”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suqian/202411/t20241126_102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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