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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跨境电诈强烈信号 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联合挂牌督办跨境电诈案件答记者问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03

      2023年以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机关在侦办某电信网络诈骗案过程中,研判出一个常年盘踞在老挝某地,大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经查,2017年以来,万某某等人在老挝地方势力的庇护下,筹建“博翔园区”,招募诈骗团伙入驻,统一管理园区内各诈骗公司,提供后勤支持,通过收取管理费、人头费、安保费获利。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犯罪集团涉及多个诈骗团伙,通过博彩、荐股、投资等方式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涉案人员千余人,目前已到案500余人。

      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的一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的强烈信号。近日,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就联合挂牌督办该批案件回答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选择这8个案件作为该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该批案件都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选取挂牌督办的8个案件,从案件特点看,参与人员众多,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勾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有的诈骗集团还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从案件类型看,涉及虚假投资理财类、刷单类、虚假博彩类等多种诈骗方式,以及包装成“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电信诈骗园区,迷惑性强,基本涵盖目前跨境电诈的主要犯罪模式,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从案件处理看,案件多由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研判发现,这对于通过研判深挖、精准核查等进行全链条打击以及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从案件进展看,公安机关均已抓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也已受邀介入案件引导取证,为后期办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但同时,案件“金主”“骨干”到案较少,且关联境外其他诈骗犯罪集团案件,有必要通过挂牌督办,加大警务执法合作和境外缉捕力度,强化全链条打击。

      问:此前,最高检、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此类案件,这三批案件的办理效果如何?

      答:2022年以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了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作配合,依法从重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人员,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

      从定罪上,依法准确认定犯罪集团各层级人员责任。针对挂牌督办案件犯罪集团内部层级多、分工细、链条长的特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全面掌握犯罪链条的全貌和链条内部的运作方式,准确认定依附在这一链条上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责任。从量刑上,依法从严从重惩治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金主”等重点人员。我们深挖跨境电诈犯罪线索,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挖主犯、斩链条,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

      问:针对当前的犯罪形势,办案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答: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全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信息互通、个案会商、类案研办和办案协作,完善上下一体、区域联动、快速反应的办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从严惩治、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依托多边双边渠道,公安部不间断地派工作组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先后捣毁多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抓获并遣返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防性犯罪,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受骗。公安机关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持续开展反诈宣传、加强精准预警劝阻、坚持大数据科技赋能,综合采取多种防范措施,积极构建系统严密的防范管控体系,全面增强群众识诈防诈“免疫力”,营造全社会反诈防诈的浓厚氛围,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全方位织密技术反诈“防护网”。

      检察机关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力遏制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聚焦跨境电诈打击治理重点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印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针对性解决跨境电诈案件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办案中突出问题。聚焦办理普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印发办案解答或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解决法律适用争议,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促进构建梯次治理模式。

      在协同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方面,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围绕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两卡”管理、企业反诈义务等,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对于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诈犯罪的,依法严惩,强化预防宣传。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约谈相关通信运营商和平台企业,督促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压实反诈主体责任。

      问:追赃挽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在加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方面,办案机关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打财断血”、铲除再犯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反诈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办案全过程。

      一是紧急止付被骗资金。建立完善紧急止付机制,优化升级平台系统,尽可能多地及时止付受害人被骗资金。仅今年1月至10月,共紧急止付群众被骗资金2359亿元。

      二是提升涉案资产查扣工作质效。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

      三是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将认罪认罚制度与追赃挽损工作结合起来,对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的,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对于拒不退赃退赔、有退赔能力但退赔数额明显偏少的,依法从严处罚。

      四是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跨境电诈犯罪逐利性特点,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犯罪数额、违法所得、财产情况等因素,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对于犯罪嫌疑人获利数额大、退赃退赔效果不佳的,建议法院依法从严判处财产刑,特别严重的顶格判处没收财产,加大经济上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

      五是加大涉案财物处置返还力度。对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依法及时返还;权属不明的,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同时,依法对逃匿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做好追赃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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