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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烦心事终于没有了”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2-10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佳凤 陈细鹏

      “房子问题解决了,烦心事终于没有了!”近日,在惠安法院台商法庭金牌调解员工作室,随着在和解协议上签好名,当事人王某终于舒了一口气说。

      王某是某小区7楼的业主,该房屋长时间闲置,后等其要使用该房屋时发现主卧墙面大面积渗水、发霉,油漆脱落,衣柜发霉。王某找来所在小区的某甲物业公司要求处理,物业公司经排查发现王某楼上住户陈某曾于3年前装修并改造卫生间,然而3年前甲物业公司并未进场,原先负责管理的乙物业公司已经撤场。

      物业公司认为,房屋漏水极有可能是因为3年前楼上住户装修时增设的淋浴房防水工程不合格,但此前的物业公司并未对该情况作说明交接。经协调,王某、陈某仍争执不休,对责任归属、解决方式、赔偿金额均有异议。王某多次拨打投诉热线要求陈某解决但未果,双方同乘电梯时也不时吵闹,矛盾进一步升级。

      王某遂诉至惠安法院,要求楼上住户陈某拆除淋浴房并做好防水措施,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该案鉴定费用申请由陈某承担。

      住房问题关涉双方切身利益,若无法解决势必导致矛盾再次升级。为此,惠安法院委派金牌调解员工作室化解该纠纷。

      10月23日,收到该案后,调解员认为王某虽未起诉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在这起邻里纠纷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遂通知双方及所在的物业公司到场调解。

      “天花板开裂一直渗水,楼上住户私自改造主房卫生间,我们的柜子全部发霉,墙面渗水,一股臭烘烘的味道!”

      “我们是有改造过卫生间,但漏水不一定是我们的问题,之前的物业公司都没有反映过有问题,也有可能是房屋老化造成的。”

      ……

      调解现场,王某与陈某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为此,调解员协调双方同意请专业装修师傅排查漏水原因,在当日即排查出漏水系因楼上住户违规装修问题导致,由此明确了本案主要的责任主体。但陈某对此不认可,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11月21日,该院分管院领导带队,邀请泉州市人大代表、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东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黄伟灵,金牌调解员黄国忠共同前往该小区走访调研,并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普法宣传进小区工作。

      在了解到该案件正处于化解阶段,分管院领导要求物业公司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管理服务提升工作,物业公司当即表示会加快对该案件的回访工作,金牌调解员黄国忠亦表示将进一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经几次协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拆除淋浴房并重新装修做好防水工程,并当场赔偿王某经济损失7000元,物业公司承诺做好防水工程的监督管理。三方在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名,签完字后陈某、王某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inganjianshe_1209/50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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