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这是一起多年未解的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办案人为年纪大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着想,将庭审开在海岛上的渔家,并从家事纠纷特点出发,采取与多部门联动调解的方式,将该起继承纠纷圆满化解。
办案人:王晓蕾
职务:东港市人民法院大东家事法庭副庭长
这起继承纠纷案的一位当事人今年已经九十多岁,有两个子女。老伴儿去世前,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两位老人对两个孩子不偏不倚,照顾得都很好。然而老伴儿去世后,因为涉及到房产继承,结果一家人发生了矛盾纠纷。
在老人心里,房子传儿不传女,想把房子留给儿子,由于说话语气等原因,使得女儿非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继承父亲的遗产。案件起诉后,我考虑到老人的年纪和身体状况,不便出岛到庭应诉,便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将司法服务送上海岛,送到当事人的“炕头上”。
开庭那天还下起了雨,我们顶着毛毛细雨,早早就上了海岛,来到老人家中。向各位当事人说明情况和庭审要求后,就开庭了。
审理过程中,本案家庭成员都坚持要求继承房产,给另一方经济补偿。我发现,当事人对财产纠纷的继承争议较大,情绪对立严重,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妥善解决此事,我决定休庭,再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庭审后,我先后联系了东港市司法局、北井子镇司法所、北井子法律服务所,以及海岛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协调多方力量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不久,我又上了海岛,在各部门的协作下,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深入剖析各方法律关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给予相应的纠纷解决方案。在大家劝说下,这家人彼此也敞开心扉,把憋在心里的话说开了,女儿想起母亲对自己一直很好,就表示放弃继承,也不要补偿了。这样一家人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这起多年未果的继承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
为进一步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我们法庭利用这次进岛的机会,与相关部门就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针对离婚、继承、抚养、赡养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向村民进行讲解,逐一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还发放了《继承案件举证须知》《“八五”普法读本》。
我们法院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意识,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一直以来,东港市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作用,助力社会综合治理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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