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刘波)5月16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与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该市首份《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
明长城秦皇岛段长度达220多公里,近年来受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影响,长城遗址风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据此,山海关区法院与海港区检察院分别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联合发布了《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
该保护令是以文物保护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涉长城类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特殊性所作出的专门司法保护令。该保护令保护范围涵盖秦皇岛海港区辖区内董家口、城子峪、板厂峪等全部长城遗址。山海关区法院成立专司长城司法保护的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后,持续以司法手段保护长城文物资源,严格约束可能损害长城的行为,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的转变。
该保护令的发布,为推动建立“司法+行政+社会”协同保护机制,筑牢长城保护的法治屏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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