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我厅对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4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拟定结论(第三批)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附件:1.全区性社会团体2024年度检查结论通告名单(第三批)
2.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结论通告名单(第三批)
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10月15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