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权下放后基层执法工作的开展,10月1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法官到通化县林业局开展《从一线执法视角解读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通化县各乡镇70余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训。
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要条文,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林业执法实际,重点解读行政处罚定义、程序规范、当事人权利保障、听证程序、证据规则,强调依法行政、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原则。针对林业行政执法权下放后乡镇执法人员的实际问题,法官细致讲解执法主体资格、法律适用、裁量基准、文书制作,引导其增强证据、程序、权限意识,提升执法规范性与公信力。参训人员表示,培训内容翔实、案例实用,指导性和操作性强,为准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林业执法奠定基础。
下一步,通化中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通过送法上门、专题培训、案例指导等形式,助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为法治通化、美丽林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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