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民市公安局辽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树林里非法捕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散落不少鸟笼,树枝之间还挂满了捕鸟网。不远处,惠某某站在树下,时不时地抬头望向捕鸟网。
“我没抓鸟啊,是它们自己撞到网上的,你们凭什么抓我……”起初,惠某某并不配合,企图通过“一哭二闹”蒙混过关。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惠某某供述了其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是我抓的鸟,我以为没人能发现……”随后,惠某某丈夫张某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鸟是我俩一起抓的,就是为了吃呗,抓到好看的,就先养着。”
“我们在张某某家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共计254只,其中活鸟7只,死鸟247只,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共造成生态损害价值8.1万余元。两名犯罪嫌疑人为满足口腹之欲,通过布设捕网、放置‘鸟诱子’,诱捕野生鸟类,这一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辽滨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道。
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秋风渐起,候鸟南迁。被解救的7只小鸟,已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重返自然。它们振翅的瞬间,仿佛在诉说:“自由与生命,不应被网所困。”
“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沈阳公安依法惩治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来源 新民市局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编辑 刘珂欣 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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