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残护理补贴没领到,怎么办?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有啥新变化?
申请“单人保”,
家庭困难如何开收入证明?
6月29日上午,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迎来江苏省民政厅吕德明、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以及全省13个省辖市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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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岂能打折扣?
2016年1月正式实施的《江苏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记者实地走访了泰州市泰兴和靖江两个地区,发现这两个地区在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工作中,打了折扣。2018年泰兴市政府三个部门联合发文:听力和言语类重残人员不能享受护理补贴,而靖江市则要求重残人员在领证半年后才可以申请护理。这些做法导致部分重残人员未能按照省里文件享受相关补贴。
Q:
泰兴和靖江这两个地区,在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工作当中打了折扣,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省里文件的精神?
A: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封新华: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有的地区要求残疾人相关支出持续六个月以后才发放补贴,有的地区实行先评估再发放,有的地区未将聋哑人纳入补贴范围。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将马上让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纠正。如有什么问题和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做一些具体调查,具体地进行救助。我们部分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上级的文件理解也不够透彻,执行还不够到位。下一步市局会督办这两个个案,认真查清楚相关的情况,依法维护好两个残疾人的权益。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的政策不缩水、不打折。
A:江苏省民政厅厅长 吕德明:上述短片反映的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政策实施的范围上打了折扣,把本该覆盖在内的一些残疾人排除在外;二是在政策执行的时间上也有缩水,不应该以通过审核以后的申请时间来发放,而是以领取残疾证以后的时间来发放。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和泰州市民政局一起进一步地调查核实,尽快地给反映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残疾人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工作,拷问社会的良心,两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全力在推进,实施的效果总体上是好的,到去年年底,两项补贴全省发放了44.5亿元,覆盖了63.9万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51.2万的重度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也发现在一些地区,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执行还不到位,基层还有一些工作不严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我们应该满怀感情地落实好两项补贴的各项政策。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会有变化吗?
Q:
我是南京市建邺区盲人协会的主席,六十多岁了,生活不便,2018年12月向南京市申请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民政部门出钱,请专门的养老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这项政策很好,我们也都欢迎,但是最近为我们服务的工作人员说,从今年7月1号开始,要取消居家养老服务,不再上门,请问是这样吗?
A:
南京市民政局局长 蒋蕴翔:目前的居家服务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延伸,除了为五类老人提供服务外,还为8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每月一定时间的上门服务,从原来的兜底服务适度地向普惠服务延伸。对于大家反映的建邺区原来给她提供的上门服务,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是社会组织给她提供的,还是区民政给她提供的服务,从市级层面来说,全市统一服务的,不论是内容还是服务的范围,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延伸,覆盖的面比过去更大了。节目结束后我们会了解一下情况,然后会给大家回复。
Q:
有市民反映,快易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居民楼下未提供养老服务,就用手机刷助老服务二维码,而且该站点保留有老人的助老卡,涉嫌提供虚假服务,后来经民政部门查证问题属实。针对此现象,民政部门该如何规范居家养老服务,避免这类问题呢?
A: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 沙维伟: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涉及到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问题,如果情况属实,要加大处罚力度,取消他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同时要列入到失信名单。
对于老年人享受更多、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我们面临着怎么加强监管的问题,各地民政部门正通过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物联技术进行监管:每一个区县都有居家养老服务的大数据监管服务,通过远程监控、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提供上门居家服务的企业进行监管。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管,还要做好四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养老服务信息体系的建立,发挥红黑名单的作用,对于失信的企业和组织进行联合惩戒。
二是要强化行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使居家养老服务有标准可依。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评估和评定工作,按照“凡补必评”原则,定期进行评估和督查,实时来确定或者取消企业的资格。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多种手段的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的技术堵住漏洞。
下一步我们要把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并把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广泛听取老年人以及家庭的意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使老年人能够真正享受到安全、安心、满意的居家养老服务。
申请“单人保”
家庭困难怎么开收入证明?
高邮的李先生反映,自己是二级重度残疾人,根据政策,申请了“单人保”,但是要提供收入证明,这让他犯了难。
Q:
从上述短片可以看出,李先生的情况似乎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这里面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
A:
江苏省民政厅救助处副处长 王凤霞:第一,他提到的户口地和常住地的问题,按照政策要求是需要在户籍地进行申请的,后面的入户调查是由常住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第二,需要申请对象声明收入的情况,由于客观的原因提供不了收入相关材料的,通过正在推行温情社会救助改革,能够从政府信息系统获取到收入佐证的内容,通过信息联网我们是可以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的。但是如果收入情况不在政府信息系统里,比如在企业打工,自己打零工等,还是需要当事人提供收入证明。第三,我们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的形式确定他家庭的生活状况。这个是由户籍地发起,常住地协调,这是两个民政部门的事情,不需要他自己来跑,我们民政部门下一步会把这个问题协调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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