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保护农村儿童和困境儿童
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王学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连日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以“农村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慈善公益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该省从6月开始,将利用一年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据悉,湖北省民政厅将在该厅门户网站开设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版块,在湖北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湖北儿童福利”专栏,及时宣传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和各地关爱保护儿童工作动态;适时组织政策法规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开展“最美儿童主任”宣传活动;制作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广告和专题宣传片,在网络、电视、地铁、公交等载体上展播。同时将联合部分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
湖北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各成员单位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实地宣讲。同时邀请儿童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宣讲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将至少组织1次示范宣讲课, 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至少选择1个村(居)开展集中宣讲,村(居)儿童主任要负责对本村(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讲。
据悉,宣讲对象主要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将主要采取就近、就便、就简进行集中宣讲。对不适宜组织集中宣讲的地方,则观看视频、播放广播。
宣讲内容除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活动还将宣讲家庭监护、儿童自护、工作履职、疫情防控等专题。内容包含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和情绪控制、心理疏解、困难求助,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工作职责等方面。
“此次宣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江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民政厅将开设活动简报,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通报推进不力、宣讲敷衍塞责的反面典型。
据记者了解,由民政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将实现全国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拟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村(居)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旨在培训和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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