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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3-18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闻喜县逐步建立并实施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实现了覆盖城乡、应保尽保的目标。但是,当前城乡低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低保核对制度不够完善

        如何保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确性,准确无误地核查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是低保工作低保对象认定的关键,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的关键是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尽管自2009年以来,民政部先后在试点地区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但具体到各乡镇、村委会等对居民的收入、生活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相对滞后,统计数据不够全面、准确、完整,主要表现在隐性收入难以核实,如:兼职兼业收入、财产性收入、劳务报酬、储蓄存款及利息收入等,造成工作人员对实际的居民收入差距难以做出准确的估计,无法准确实施“应退尽退”。低保工作核对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家庭收入难核实。二是低保对象难界定。例如农村居民收入以粮食为主,而这些实物难以货币化,在生产中因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老年农村居民赡养费没有标准化的计算方式,造成低保对象确定操作困难。

        (二)有“错保、漏保”现象

        “年龄保”现象普遍存在,个别乡镇为了便于操作,以年龄长者作为享受低保的硬性条件,严重歪曲了保障原则;保障对象常年不在村居住,无法核实其家庭实际收入。

        (三)部门配合不紧密

        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方法面面,不仅仅只是民政,财政部门的工作,可能还涉及到人力社保、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土管、金融、保险等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但是在实际动态管理、收入核查中,还存在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低保范围的统计工作职责不明确。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管理手段,救助信息不能很好的共享,使核对工作受阻。

        (四)动态管理不及时

        全县社会救助配备的人员身份多样,人员不足,身兼数职,部分乡镇工作人员负责民政工作的同时还肩负残联等工作,以及经费受限等问题,同时还投入乡镇集中开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中,难以把所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跟踪调查低保对象的工作中,导致低保管理中的调查核实等关键环节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大面积动态管理质量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漏保现象发生。

        二、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低保核对机制

        目前,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已经成立,城乡低保工作的重点在于规范动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漏保、评定不公开、保障不透明等个别现象,坚持在规范准入、收入核查、监督强化、民主评议、责任迫究上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程序完善低保调整或取消的相关报表。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范围的逐步拓宽,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已经成为城乡低保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树立战略意识,启动社会救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积极着手城乡低保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平台的开发和建设。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

        围绕城乡低保工作的申请、调查、核实、批复、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推进低保动态管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等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动态管理的衔接配套,切实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城乡困难群众。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策宜传,让群众参与监督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增强政策透明度,营造良好、科学公平的政策范围,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四)全面运行核对系统,做到有进必核

        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平台。将信息核对覆盖所有涉及居民家庭经济信息的部门和机构,及时掌握低保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按照低保基本条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继续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因低保政策性强,在动态管理的情况下低保对象变动较大,由于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影响了低保动态管理的准确性。为此,我们将加大低保专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

        (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工作机构

        配齐工作人员,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七)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坚持透明公开,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力量,直接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听取群众意见,对低保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曝光,及时整改。主动协调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产生。

      


    原文链接:http://mzt.shanxi.gov.cn/newsshow/7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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