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残联联合印发通知,在春节期间开展加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暖冬行动”,保障困难残疾人春节期间基本生活温暖祥和。
通知指出,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残疾人,各地可采取先发放后办理的方式,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在春节之前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第一季度补贴资金;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积极争取将经济困难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当地走访慰问范围,主动了解困难残疾人的期盼和诉求,及时妥善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困难残疾人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加强摸底排查,对因疫情导致其子女等家庭成员就地过年无法返回的生活困难残疾人,以及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残疾人,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对在机构托养的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要密切关注其身心健康,及时开展必要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工作,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通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生活。(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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