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省委:
贵委提出的《加大对养老机构引导和扶持的力度深入推进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民生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贵委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在养老机构发展和供给侧改革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为了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业,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近年来,我省连续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规范引导等方式,推动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制试点为起点,大力推进了全省公办养老机构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经营体制改革,把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按照市场化手段进行改制、改组和创新,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脱钩,交给社会力量去管理和运作,消除公办养老机构利用政府投入参与市场竞争的弊端,优化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
三、强化了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以推广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抓手,联合市场监管、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一系列清查整治工作,加强了养老机构日常监管;成立了黑龙江省养老行业协会,并指导各地成立了养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进养老机构自我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全省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参加国家、省和各地举办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培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素质。
为了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2020年5月9日,我省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列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提出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和补建,实施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项目,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以及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的重点任务,“确保到2022年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所有街道建有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个县建有专业照护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的发展目标。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建设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养老服务发展议事协调机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工作合力,系统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发展。
联系人:养老服务处张永元
联系电话:0451-82620730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5日
信息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分类: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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