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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市民政局局长赵成武: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7-17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回顾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在流动的过程中,家庭成员异地而局,造成农村留守人员现象。比较显著的群体有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本研究主要关注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一般指长期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居住的,六十周岁以上且子女均外出务工六个月以上的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不仅面临着生理老化与心理老化,同时也存在着社会角色变化的问题。

        2006年国家开始关注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2017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关注的意见》,强调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的重要性。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可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现有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困境和可能的原因分析上。学术出版物数量不多,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

        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学界基本达成共识,主要从老年人的身体与心理健康层面、经济水平层面、生活照顾层面进行分析。赵排风(2015)认为,农村留守老人普遍存在收入水平低、医疗保健不健全、生活孤独、缺乏精神慰藉等问题。李云新、刘然(2017)将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困境分为经济困境、健康困境、精神需求困境、日常照料困境。经济困境体现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经济负担较重。健康困境体现为依附于土地的农民,往往容易积劳成疾,与老年人多病体弱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的是,农村医疗环境脆弱、条件落后。精神需求困境主要体现为子女外出务工引发老年人的孤独感;隔代教育导致老人心理负担过重。日常照料困境体现为老年人的自理能力逐渐减退,对他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实地调查为主,通过问卷调查与走访,广泛收集调查地的信息,判断当地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从家庭-社区层面着手解决问题,从与政府沟通、政策倡导等层面回应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作为一个群体,内部有着多样的差异性。低龄老年人、中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身体、家庭结构、经济等条件不同,面临的需求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关爱服务的基本点与重点。本次调研选取晋中市农村留守老人人数最多的和顺县(114名),涉及和顺县5个行政村,对62位留守老人进行了问卷及访谈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可以得出和顺县农村留守老人分布较为分散,除个别离乡镇政府驻地较近的村农村留守老人较少外,其余各村基本都存在一定数量的留守老人。同时,以在平松乡三泉村、义兴镇紫罗村和平松乡新寸村的实地调研情况可得出,当地的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可达当地实际居住人口的一半甚至更高比例。

        三、调研结果

        (一)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经济状况

        农村老年人丧失劳动力之后,大多失去了经济来源。经济负担较重,主要靠外部支持。调查问卷显示,七成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为国家补贴,16%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子女补贴,自己仍有收入的老年人只占12%。具体到不同健康水平的老年人,患病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更多依赖国家补贴。老年人开支主要用于饮食、日用品,近四成受访者的主要开支涉及到医疗,少数老人提到一部分资金用来补贴子女。由于经济不能自主,一半以上的老年人不太能接受付费养老。

        (二)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健康状况

        在受访对象中,不到四成的老年人自述身体健康。就平均每月医疗费用而言,90%以上的老年人不到200元;30%患病的老年人平均每月要花费500元以上的医疗费,对老年人来说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一半老年人都是由自己或子女承担医疗费用,自己承担的比例更高些。大部分老年人都享受过免费的健康体检项目,少数人做过自费体检,说明在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中,由于经济或观念的原因,尚未形成良好的健康管理意识。

        (三)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调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与子女的联系,二是与邻里的交往,三是与社区的关系。家是老年人主要生活的场景,子女是重要的联系人。留守老年人的子女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居住生活。主要在重要节假日回家探望,回家的次数有限。90%的子女每次回家待的时间不超过10天。具体到不同健康水平的老年人,患病老年人的子女一年回家三次及以上的比例远远低于健康老年人子女,突显出患病老年人的照顾需求。

        邻里是老年人日常主要的交流对象,主要是串门聊天、打牌打麻将等。虽然大部分村庄都配备了基础的健身器材设备,但受访群体中,仅有不到1%的老年人有锻炼身体的习惯。

        在受访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中,半数表示在平日什么也不做;38%的老年人仍在干农活,仅3%的老年人有参与一定娱乐活动。显示出老年人的闲暇生活内容比较单调。老年组织方面,少数村庄成了立了舞蹈队等,大部分村庄没有老年人组织。一半的受访老年人有参加老年人组织的意愿。很多老年人很少参与娱乐休闲活动是由于没有人组织或者没有场地设施。在完善养老关爱服务体系中,可以考虑建立、发展老年人相关的组织。激发老年人的兴趣、特长等,让老年人参与到集体活动中。

        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满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经济需求: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抚养留守老年人中的责任和义务。赡养人应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政府加强资源统筹,落实国家关于老年人的补贴政策。其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政策上要给予放宽和倾斜,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这样青壮年劳力不再为了致富而离乡背井。其二,政府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扶助,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的援助,还要更多的体现在技术方面的支援。其三,政府在支持当地大力发展农业、工业经济的同时,应鼓励年轻人在当地积极从事服务性等行业。这样既可以就地转移剩余劳动力,又能使农民能够兼顾生产和家庭生活,满足人性需求,既可以解决留守老人问题,又可以缩小地区差距,缓解交通、能源等压力。其四,当地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吸引本地区大学毕业生,尤其是有农林牧专长的毕业生回本地就业,发挥他们所具有的专业知识,鼓励他们为家乡建设做贡献。

        健康需求: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医疗资源。可以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设施的软、硬件建设。第一,对乡镇卫生院统一经营管理,实行平价医药,不以盈利为目的。真正使农村留守老人看得起病,住得起医院;第二,可以机动灵活地执行医疗费用制度,对于实在无力支付的病人应实行先治疗,后结算。和谐社会首先应体现“以人为本”,政府应该使“新农合”成为农村留守老人所享有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第三,政府要加大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支持,使他们能够完善硬件设施。提升医疗水平;第四,整合乡村医疗诊所,成立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强化基层的医疗队伍建设。同时,可以邀请专业的医务工作者定期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授课,使乡村医生了解最新的医疗动态,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学习更多的医疗和护理知识,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服务。

        精神需求: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应“常回家看看”,加强子女和老人的联系。发展邻里社区的互助养老,关爱留守老年人。发挥村委会的重要作用,培育老年人组织,丰富社区活动,激发农村活力。可以通过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帮助农村留守老人成立各类团体或协会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孤独寂宾的心理问题。乡村要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乡村党员、干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借助老年活动中心这个场所,成立各类团体,让农村留守老人们活跃起来。

        (二)搭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养老的重要性

        居家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指通过家庭和社会的共同介入实现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休养的过程。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留守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应当定期看望或者问候留守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虐待老年人。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要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义务,增强约束力。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政府服务机制

        政府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政府的工作理念应将老龄阶段回归到人的一生发展中,老龄期是中年期的自然发展阶段,需要将老年工作和其他年龄阶段的服务工作统筹起来。完善各项政策是政府重要的职能,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对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实行生活与医疗救助。适当提高留守老人的大病、老年慢性病的医疗报销比例并简化报销手续。政府还应做好服务上的衔接、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等,如统筹安排人力财力资源,为乡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或岗位链接资源等,为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服务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3、引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1)设置社工岗位或者引进社工组织开展专业服务

        加大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2)运用社工服务激活乡村的熟人社会本质,发展互助养老

        不同于城市社区,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劳动中建立了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社会关系资本。基于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在乡村层面可重点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发挥农村邻里关系良好的资本优势,培育志愿者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互助养老已有多地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最早在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最先探索农村互助养老,并取得了效果,为解决我国农村留守老年人养老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互助养老主要是将低龄老年人发展为志愿者,成立志愿组织,为老龄老年人服务。要达成有效的互助养老效果,志愿组织不能是松散、临时的,需要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组织。如何发现并组织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的低龄老年人积极分子,需要前期做好动员式参与的工作。在组织志愿队伍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工作例行化机制、工作监督机制、奖惩、进入与退出机制等。


    原文链接:http://mzt.shanxi.gov.cn/newsshow/10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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