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检察听证机制探索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杨慧琼张璐

      检察听证制度能有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检察人员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召开检察听证,通过检察听证工作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这是新时代检察人的一项重大课题。积极探索以案件化办理开展检察听证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从程序上完成听证工作到实体上切实取得实效转变,完善扩大听证员库,并且积极探索构建矛盾化解一体化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对提升重复信访案件的化解率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切实通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起到化解信访矛盾的效果。

      一、听证活动案件化办理,提升检察听证工作成效

      严格规范听证活动的办理,虚功实做,将“重程序”与“重实体”办理并重,下大功夫,以求实效作为检察听证的工作要求。依托“两书一表”工作机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一是制作《听证员意见书》。为了让听证员更加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更加深入分析案情,发表观点,全面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建议,在公开听证会前三天,将上会案件材料及意见书送给每位听证员,听证员填写意见或建议,并于听证会前一天收集,作为听证会内容安排的重要参考。二是制作《当事人、其他听证人员意见书》。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表达诉求,拓宽参与度,检察机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公开听证会前三天,将意见书送给每位当事人及其他听证人员,并于听证会前一天将上会材料及意见书收回,作为听证会综合参考评判依据。三是制作《公开听证情况汇总表》。进一步规范公开听证工作,提升公开听证效果,将会前“两书”中的内容、会中发表的意见情况、会后听证效果及意见采纳情况统一汇总,一案一档,以“案件化”办理标准开展公开听证活动,切实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公开听证规范高效开展,努力达到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的效果。

      二、积极创新听证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到群众中办案”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或重复信访次数较多的案件由领导干部包案,带案下访,寻求解决办法,将信访重心下移,条件成熟的就地召开检察听证会,推动重大疑难复杂及老上访户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信访案件,积极与党委政法委、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接访,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息诉息访。检察机关与信访群众之间的了解往往只是通过表达诉求、回应诉求,很难深入了解到信访人的社会关系、生活处境,对于偏执的老上访户而言,不了解信访人的相关情况,就难以找到突破口。因此,深入信访人生活、工作所在地,并做好协调联动,想方设法,有效沟通,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搭建检察听证大平台,构建矛盾化解一体化格局

      对诉求无理的偏执型信访人的信访案件采取多元化解方式,主动与住所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相关人员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全面了解信访人的家庭人员等具体情况,分析其产生偏执的原因,做细致的分析判断工作,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坚持不懈,有的放矢,切实达到息诉息访的效果。借助检察听证这一载体,积极构建矛盾化解一体化社会综合治理格局,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及所在居委会、办事处、村委会、乡镇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集思广议,努力达成化解共识。由相关部门确定“化解员”,在召开检察听证时,聘请相关部门的“化解员”参与听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加,充分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在听证员专业不齐备时,可以向社会聘请心理咨询师、相关领域专家、社会志愿者等参与听证会,多管齐下、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沟通疏导等化解工作,使信访人看得见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此外,积极推行律师参与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作为中间力量的作用,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的咨询服务,达到让信访人理解法律的效果,切实使信访人从心底敬畏法律,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法律的认知水平,增强息诉化解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营造检察机关和谐稳定的信访秩序。

      四、完善听证员库人员结构,充分发挥听证员作用

      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化解信访积案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标准,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解决问题,始终主动回应人民新需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检察听证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听证员结构,扩大库中不同专业人才数量,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以及人口等综合因素,合理配备听证员人数,并注意配备专业、年龄、学历等不同比例的人员,以满足不同检察听证案件的工作需要。检察听证案件邀请的3至7名的听证员中,要有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切实发挥听证员听证的作用,起到共同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fazhishiping_0424/178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