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五”普法开始,到目前“八五”普法全面推开,近40年来,青少年始终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法治副校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2003年,《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从国家层面确认了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制度。202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在学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要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生活性的融合。法律知识是一个复杂的知识系统。专业化的法治教育需要完整的知识链条,但有些学校的普法活动呈现随机性和碎片化,难以形成系统的法治教育,造成学生法律认知不全面。同时,中小学生认知度有限,既不需要也没有能力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因此,如何处理好法律的高度专业化和法治教育的生活化的关系,就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难点。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法学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但是大部分缺乏从事青少年教育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因此,只有将法学专业知识转化为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教育内容,以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形式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取得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目前,学校法治教育仍然以课堂讲授和普法宣传的班队会为主,相关的课外活动不够丰富多样,无法有效满足学生的需求。对此,法治副校长可以利用自身及其所在单位的资源,拓宽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的渠道,提升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参与性。
要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力度。目前,中小学法治教育最大的短板是缺乏专业的法治教师,很多学校由其他学科的老师兼授法治课程,这些老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导致法治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在这一背景下,法治副校长不仅自己要参与中小学法治教育活动,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培训法治教师,提高中小学法治教师的专业素养,壮大法治教育专业师资力量。
推动依法治校,强化环境育人功能。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学校缺少参与日常校务管理和开展法治教育的法学专业人士。法治副校长专业过硬,并且有从事法治实践工作的经验,可以协助学校提升教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助推学校的依法治理。依法治校也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有利于实现环境育人和全员育人的目标。
通过学校法治教育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培养青少年法治素养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法治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青少年时期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学习法律知识的最佳时期。学生在逐步积累法治知识和提升人文素养的过程中,既是法治国家发展建设的监督者、反思者,也是实践者和推动者,并通过法治教育逐渐成长为法治国家的追求者、拥护者和捍卫者。学生在学校受到的法治教育、形成的法治思维还会传递给家长和他人,起到在全社会普法的效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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